-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4-00023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4〕20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31
各有关乡镇、村: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五个美丽”典型案例)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74号)精神,下达我县非试点村“五个美丽”典型案例专项补助资金50万元,经研究,现将专项资金下拨一都镇苏合村等15个创建村(详见附件),款列“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科目。请加强资金规范使用及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 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五个美丽”典型案例)任务清单
2. 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五个美丽”典型案例)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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