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4-00037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4〕26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18
各有关乡镇: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一批整镇推进创建乡镇奖补)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10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下拨2024年第一批整镇推进创建乡镇奖补资金150万元,其中石鼓镇、呈祥乡、介福乡各50万元,列支泉财农指〔2024〕108号。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管理规定>、<泉州市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农〔2021〕84号)要求,认真组织项目实施,确保专款专用,专项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做好绩效跟踪和管理,并做好相关内业资料整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第一批整镇推进创建乡镇奖补资金分配明细表及任务清单
2.2024年第一批整镇推进创建乡镇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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