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3000-2025-00003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5〕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3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4 10:29

      本年度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362600,电话:0595-2386266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领域工作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以实际行动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效提升农业农村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根据《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永春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局部门预决算、乡村振兴和互动在线等重点事项。2024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条。其中,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36条,其他类信息4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根据《永春县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畅通。2024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规范信息发布。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规章制度、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流程。严格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和“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谨规范发布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信息公开平台,认真创新政务公开的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公开的形式灵活多样。有效发挥公开栏、LED屏、微信公众号(永春三农通)等宣传渠道的作用,及时更新、发布涉农补贴、农业技术指导、乡村振兴相关信息,不断提高农业农村政策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做到“三审三校”,先审后发,充分利用事前监管平台,及时发现和纠正错漏信息,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完善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接收公众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议监督,强化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严肃工作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受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比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理论知识系统性学习相对较少,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三审三校”等制度落实有所欠缺。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理论知识水平和综合素质,增强按照规定审核依申请公开和主动公开信息的规范办事意识。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三审三校”制度,通过层层审查和及时纠正,尽可能避免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的纰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完成。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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