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5-00054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5〕25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7
福建省永春农垦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2025年度县级乡村振兴展示中心(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中心)名单的通知》(泉农综〔2025〕27号) 《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关于下达2025年度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县级乡村振兴展示中心(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中心)〕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59号)的文件要求。下达2025年度市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县级乡村振兴展示中心(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中心)〕100万元,同步下达任务清单、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2),用于支持展示中心乡村振兴成果展示、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展销等项目建设,款列“2139999一其他农林水支出”科目。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 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4〕8号)要求,加强资金管理,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度市级资金补助县级乡村振兴展示中心(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中心)分配表及任务清单
2.2025年度市级资金补助县级乡村振兴展示中心(名特优新农产品展示中心)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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