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5-00057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5〕26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8
有关项目乡镇、项目单位:
为促进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创新组织方式、集成高产模式、提高技术到位率,实现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主力机型的“三主融合”,提升粮油单产水平。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12号)、《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印发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永农发〔2025〕13号)文件精神,按照主体申报、审核推荐、实地测产、农机验收等程序,查验关键技术措施到位情况,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联合开展实地验收,永春县湖洋益民农机专业合作社等3家实施主体验收合格(详见附件1),公示无异议。经研究决定,现将30万元的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拨付给你们,请各项目实施单位专款专用,提升粮油单产水平,辐射带动我县粮油单产稳步提升。
附件:1.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任务清单及资金分配表
2.2025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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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25020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