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5-00061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5〕27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25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农垦公司:
根据《永春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永春县建设“镇镇千亩良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文〔2025〕25号)精神,为保障千亩良田建设,按照下达各乡镇的千亩良田指导面积(县农垦公司根据实际耕种面积给予补助),现安排“镇镇千亩良田”第五批补助资金220.05万元,用于各乡镇及县农垦公司推进千亩良田建设。千亩良田建设补助资金重点用于农田基础设施改造提升、耕地质量提升、种子等物化投入、粮食生产示范片建设以及统一育秧、代耕代种、统防统治、代管代收等粮食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经研究,现将资金下达,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列支县长签批:2025年“镇镇千亩良田”补助资金,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2)。
请按照《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永财〔2023〕3号)的要求,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和属地监管等相关要求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不得挤占和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抓好千亩良田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做好全过程档案资料管理,项目完成后,要整理相关佐证材料,建档立册并及时对项目进行验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评价审计,保障资金安全高效、项目顺利实施、任务全面完成。
附件:1.永春县2025年“镇镇千亩良田”补助资金(第五批)任务清单及资金分配表
2.永春县2025年“镇镇千亩良田”补助资金(第五批)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5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25020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