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6-00005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6〕1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28
各有关乡镇: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整镇推进“五好”乡镇奖补)的通知》(泉财农指〔2025〕11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下拨2025年第二批整镇推进“五好”乡镇奖补200万元,其中达埔镇、湖洋镇各100万元,资金列支泉财农指〔2025〕116号,款列“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科目,同步下达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详见附件1、2)。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4〕7号)要求,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资金的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做好绩效跟踪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5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整镇推进“五好”乡镇奖补)分配明细表及任务清单
2.2025年市级财政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二批整镇推进“五好”乡镇奖补)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6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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