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6-00018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6〕98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6-30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资金(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的通知》(泉财农指〔2026〕2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村级动物防疫员市级补助资金23.8万元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资金分配按全县225个村级动物防疫员每人补助500元,结合各乡镇2025年农调统计数据以及山区乡、镇、村距离远,多山路的工作实际,略向养殖量大和工作落实情况较好的乡镇倾斜。资金用于春、秋两季畜禽集中免疫期间的技术培训、免疫立卡建档、村级动物防疫员的补贴、考核奖励、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试点等。各乡镇要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分配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同时,严格执行不得向养殖户收取防疫注射费的规定,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绩效考评与补助挂钩的激励机制,确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永春县2026年村级动物防疫员市级补助资金分配及任务清单
2.永春县2026年村级动物防疫员市级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6年6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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