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6-00019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6〕108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14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6〕40号)要求,在组织指导、摸底筛选汇总、信息比对核对等基础上,经研究,安排15万元支持乡镇开发公益性岗位项目,现下达(附件1),款项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同步下达任务清单(附件2)、绩效目标(附件3)。请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6〕10号)等文件要求,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同时,要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切实接受群众的监督;要督促项目单位按政策要求,严格落实上报的受聘人员,加强规范聘用、支出等方面手续;要扎实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加强对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跟踪督促和核查工作,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监督电话:12317、0595-23860001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附件:1.永春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公益性岗位项目)安排表
2.永春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公益性岗位项目)任务清单
3.永春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公益性岗位项目)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6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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