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6-00022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6〕10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7-14
各相关畜禽规模养殖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96号)及《福建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做好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闽疫控〔2026〕13号)要求,经对福建省永春县阳升禽畜有限公司等10家申报“先打后补”的养殖企业进行核实,并结合动物检疫合格证电子出证平台数据查询,并同步比对动物检疫合格证电子出证平台数据,最终核定蛋鸡补助数量867000羽,生猪补助数量35900头。
依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闽农综〔2021〕103号)规定的补助标准:蛋鸡每羽补助0.4元、生猪每头补助2元,本次核定补助金额共计418600元,其中蛋鸡补助346800元、生猪补助71800元。现将永春县202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418600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件),资金在闽财农指〔2025〕96号列支,请各相关养殖场及时办理领款手续。
附件:1.永春县202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安排表
2.永春县2026年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助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6年7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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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25020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