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6-00032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6〕14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10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的通知》(泉财农指〔2026〕40号)、《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快推进中央常态化帮扶资金使用进度的通知》(泉农函〔2026〕147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安排234.866139万元支持乡镇、村实施产业发展、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项目,现下达(附件1),款项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同步下达任务清单(附件2)、绩效目标(附件3),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国家林草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6〕10号)及省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管理使用本项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
二、要积极做好推动项目实施、管理、验收、绩效跟踪管理及项目进展与补助资金使用情况报送等,确保项目按绩效目标任务等要求完成,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要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及时将项目实施、验收与结算及后续资产管理等情况信息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在线监管系统。
监督电话:12317、0595-23860001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附件:1.永春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安排表
2.永春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任务清单
3.永春县2026年中央财政常态化帮扶资金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6年9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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