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5-1000-2026-00035
- 备注/文号:永农发〔2026〕16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9-29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整村推进项目)的通知》(泉财农〔2026〕177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整村推进项目)220万元,款列“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科目,同步下达资金分配表(附件1)、任务清单(附件2)和绩效目标(附件3)。请按照《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泉州市市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等3个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泉财规〔2024〕7号)要求,加强专项资金监管,按照规定的用途和范围使用,不得挪用,确保专款专用;要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好项目推动实施、管理、验收和绩效跟踪管理等,按要求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监督电话:12317、0595-23860001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附件:1.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整村推进项目)分配表
2.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整村推进项目)任务清单
3.2026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整村推进项目)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6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闽公网安备350525020001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