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0 09:27

    永农发〔2023〕1号

      本年度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362600,电话:0595-23862661)。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条例》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着力提升公开效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条。其中,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28条,其他类信息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增强信息公开意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审查力度,严格审查公开内容,增强公开效果,保证信息的实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以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永春三农通”微信公众号作为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及时更新、发布涉农补贴、农业技术指导、乡村振兴相关信息,不断提高农业农村政策知晓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

      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考核,严肃工作责任追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果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形势较为单一。

      2023年,我局将认真按照各级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农村重点工作,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对老百姓关心的涉农问题采用图片图表、音频视频、卡通漫画等形式进行展示,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且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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