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0-0101-2023-00001
    • 备注/文号:永人社〔2023〕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1-09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时间:2023-01-10 09:19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被申请行政复议与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联系电话:0595-23882664,电子邮箱:yc23882664@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本单位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办理相关政府公开事宜,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依法、及时、准确更新本单位负责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相关内容,主要有: 

      (一)主动公开。2022年,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共有3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截至日前,没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申请办理公开政府信息的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法定时限及时更新、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2022年,发布规划计划1条、通知公告185条、招考招聘12条、奖励表彰3条、职称评审31条,公布“双随机、一公开”动态2条。开展政策解读2条,内容为《永春县技能大师评选规定》《永春县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规定》。

      (四)平台建设。本单位无设立门户网站,依托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工作动态、财政预算决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人事信息和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注重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的落实,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对信息公开工作,从信息公开内容、范围和渠道,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议、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公开反馈等方面进行规范。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六)政务公开落实情况。一是通过永春人社、永春县融媒体等微信公众号、各乡镇企业工作群宣传社保、安居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稳就业奖补等就业创业政策共25次;深入各乡镇企业现场宣传23次;联合税务及其他部门开展政策培训会。二是制定《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挂钩联系重点企业工作方案》,由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分7个小组,走访调研企业82家,深入宣传、解读社保政策、就业创业、人才等相关政策,指导企业申报惠企、人才等政策。三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及经办流程,已开展技能培训2期205人,并对参训人员开展专项职业能力鉴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门户网站与公众的互动性还不够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还不够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还不够规范。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性和便民性。认真做好分析,掌握群众关心的问题,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与广度,进而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县人社局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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