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0-0101-2024-00002
- 备注/文号:永人社〔2024〕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1-22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我县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审工作,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4〕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执行。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根据《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高级技师评审暂行办法》规定及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的情况,结合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及主管部门择优推荐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参加高级技师评审。
各用人单位对申报人员所填报信息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要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同时将申报人员的《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高级技师评审申报表》(简称《申报表》,见附件)及相关材料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拍照作为申报材料),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关申报材料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均需经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
申报材料应专人专袋,申报人员需将材料清单贴在材料袋上,并将上述申报材料刻录成光盘一并装袋,经各单位查验原件后于3月5日前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职称管理股。
材料报送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请与省工考中心、县人社局工资职称管理股联系。联系电话:0591-87857748(含传真)、0595-23871626。
附件:1.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2.2024年度高级技师评审申报人员情况表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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