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0-0101-2024-00011
- 备注/文号:永人社〔2024〕30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5-31
永春县卫生健康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2024年永春县卫健系统事业单位拟聘用温艺心等2位2015级本科定向生入职手续的函》收悉。
根据原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为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定向培养本科临床医学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4〕62号)等相关规定,温艺心等2名同志(2015级本科定向生)现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通过体检、考核、公示等程序,经研究同意,现予以办理温艺心等2名(2015级本科定向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
请于2024年8月31日前对填写完整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二份)、聘用合同书、干部履历表、经县委编办审批后的使用编制审批表予以审核,统一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审核、登记备案。名单如下:
温艺心 永春县妇幼保健院 专技(临床)
郑昆玉 永春县医院 专技(临床)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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