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0-0101-2024-00020
- 备注/文号:永人社〔2024〕6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0-09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各行业协会、同业公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我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调动广大技能劳动者立足岗位、钻研技能、多做贡献的积极性,根据《永春县技能大师评选规定》(永人社〔2022〕2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评选2024年度永春县技能大师若干名(原则上不超过10名,视申报人数量和质量而定)。现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凡我县户籍或在我县工作一年以上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含民营、合资、股份制和个体经济组织),符合评选条件的自由职业者,年龄在55周岁以下,从业五年以上,并在一线岗位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可申请参加2024年度永春技能大师的评选。
参加永春县技能大师评选的候选人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立场坚定,正确把握意识形态的根本方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社会和所在单位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同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且符合《永春县技能大师评选规定》(永人社〔2022〕21号)规定的条件;申报材料必须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要求和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属性。
二、申报推荐
按照隶属关系和管理权限,各乡镇在本辖区内组织初选并推荐不同职业(工种)候选人2-3名;县直机关事业单位、县属国有企业的行业主管部门在本单位内组织初选并推荐候选人2-3名;各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组织初选并推荐本行业候选人3-5名;省属在永企业自行组织推荐候选人1名。
三、申报材料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应认真组织本单位、本行业进行候选人推荐,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一式3份):
(一)《永春县技能大师申报表》(附件2)。
(二)先进事迹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组织撰写不少于1000字的个人事迹材料,材料中应全面反映申报人的职业道德、精湛技能、突出业绩和为企业生产发展所作出的贡献(格式见附件3),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认真对照《永春县技能大师候选人评分表》(附件1),提交申报人职业资格证书、所获荣誉、业绩等证明材料,其复印件上应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并加盖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同业公会的公章(封面格式见附件4)。
(四)反映候选人不同场景的工作照5张,打印在A4纸上。
(五)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行业协会、同业公会须将本单位、本行业的申报人统一汇总,填写《永春县技能大师推荐汇总表》(附件5),其中“个人简介”将作为个人宣传的内容,要求200字以内,突出个人特长、业绩,彰显个性。
申报人要设计相应的封面、目录,将(二)、(三)、(四)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材料(一)即附件2单独提交,不装订入册。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行业协会、同业公会要收集申报人的(一)至(四)材料,并汇总填写材料(五),于10月28日前将所有材料统一报送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和职业能力建设股(人社局512室)。其中(一)和(五)需报送电子版。
四、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行业协会、同业公会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本辖区、本单位、本行业的发动选拔工作,全方位提高永春县技能大师评选工作的知晓度、关注度,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人才或单位积极申报,使更多高技能人才通过参与评选脱颖而出。
(二)要严格按照《永春县技能大师评选规定》(永人社〔2022〕21号)及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加强指导、组织和协调,广泛征求意见,对具有高超技艺技能、良好职业道德和突出贡献的候选人,帮助他们认真梳理总结,形成高质量的推荐材料。各有关单位在推荐时也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过程公平公开,结果客观公正。
(三)要认真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材料要求和时间上报,逾期不报的,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四)申报人要确保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有效,评审过程中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直接取消申报人本年度永春县技能大师评选资格。
(五)已评上县级及以上技能大师的,不再重复申报。
(六)《永春县技能大师评选规定》(永人社〔2022〕21号)及相关表格均随本通知通过政务内网发送至各单位,请自行下载(根据上级最新要求,不再发放一次性奖励)。
联系人:康文锡
电话:23871082
传真:23893859
电子邮箱:ycjy23871082@163.com。
附件:1.永春县技能大师候选人评分表
2.永春县技能大师申报表
3.事迹材料格式
4.证明材料复印件封面格式
5.永春县技能大师推荐汇总表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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