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0-0101-2024-00026
    • 备注/文号:永人社〔2024〕9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31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下半年“双随机”执法监督检查结果的公布
    时间:2025-01-03 15:23

    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各相关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各用人单位:

      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关于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泉人社〔2017〕214号)和《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双随机”执法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及结果通报如下:

      一、抽查数量和对象

      此次 “双随机”执法监督检查,随机抽取5个在建工程项目作为“双随机”抽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2名开展执法检查;结合市人社局工作部署,抽检全县营利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检查方式为实地执法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一)对行政许可批设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

      1.检查对象遵守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2.检查对象严格按照许可范围及有关规范开展业务情况;

      3.检查对象申请批设时提交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4.被投诉举报事项核查情况;

      5.相关报表及台账情况。

      (二)对用人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

      1.对用人单位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情况的监察(落实在建工程项目台账、工资专户管理、工资保证金、维权信息公示等制度情况);

      2.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的监察;

      3.对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的监察;

      4.对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情况的监察;

      5.对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的监察;

      6.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及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的监察;

      7.对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的监察;

      8.对用人单位高温劳动保护的监察。

      三、检查结果

      (一)此次“双随机”检查,未发现企业存在拖欠工资行为。

      (二)在检查在建项目制度落实方面,落实到位的企业1家,落实情况较好的企业3家,落实情况一般的企业1家。(检查结果详见附件)。

      (三)此次“双随机”检查,被抽检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均合格。

      四、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受检项目中,有1个在建项目台账资料不完善,已按要求整改。

      五、下一步工作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当场责令改正,已经全部整改到位,在今后日常巡查中对有问题的项目将加强劳动保障监察。

      附件:2024年下半年“双随机”执法监督检查结果汇总表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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