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0-0101-2025-00022
- 备注/文号:永人社〔2025〕6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3
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加大对用人单位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进一步落实劳动保障诚信约束机制,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9号)等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布我县用人单位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共1起(福建省永春三泰鞋业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福建省永春三泰鞋业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注册号):913505256115835245;地址:永春县东平镇冷水村大草埔工业区;法定代表人:黄金前。
2025年6月,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福建省永春三泰鞋业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
经查,福建省永春三泰鞋业有限公司拖欠182名劳动者劳动报酬189.8744万元。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5年7月8日依法向福建省永春三泰鞋业有限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该公司拒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进行改正且公司法定代表人黄金前及实际控制人李江东拒不配合到场处理欠薪事项。
2025年8月21日,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目前,该案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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