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98-0101-2019-00024
- 备注/文号:永市监〔2019〕3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0
永市监〔2019〕37号
各股室、市场监管所:
现将《永春县创建2019年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贯彻意见如下:
经研究决定,我县创建2019年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名额为1家。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规定的申报对象业态、规模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并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后于9月30日前上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各辖区申报情况组织复审,于
附件:1.永春县创建2019年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工作方案
2.永春县创建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申报表
3.永春县创建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定标准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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