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98-0101-2019-00024
    • 备注/文号:永市监〔2019〕3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0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永春县2019年县级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及考核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9-09-11 09:29

    永市监〔2019〕37号 

    各股室、市场监管所: 

      现将《永春县创建2019年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工作方案》转发给你们,并提出贯彻意见如下: 

      经研究决定,我县创建2019年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名额为1家。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规定的申报对象业态、规模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开展申报工作,并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后于930日前上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根据各辖区申报情况组织复审,于1031日前组织对各申报单位开展初评工作,并现场验收,形成工作报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通过验收的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进行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15万元。 

        

      附件:1.永春县创建2019年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工作方案 

      2.永春县创建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申报表 

      3.永春县创建旅游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评定标准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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