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98-0101-2020-00010
    • 备注/文号:永市监〔2020〕20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9-01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春县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9-02 17:41
    永市监〔202020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大队,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 

      为扎实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及新学期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指导和督促学校食堂、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用餐安全,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现就开展2020年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熟悉和掌握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的工作特点和工作规律,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密防控学校食品安全风险,做到思想不松、策略不变、措施不减。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部门的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要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方案,优化工作机制,做好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等全链条、各环节准备。要加强工作的沟通协调,建立顺畅高效的联合工作机制,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同时深入开展“光盘行动,从我做起”主题活动,引导在校师生自觉践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 

      二、组织自查自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督促各级各类学校、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严格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评自改工作。一是全面检查后厨环境卫生状况,确保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工用具等干净整洁;二是全面盘点库存食材,及时清理已开封保存不当的食材原料,严禁不合格食品流入校园;三是全面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控情况,严格落实晨检制度;四是全面检查原材料进货查验情况,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追溯一品一码制度。五是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重点督促建立HACCP等管理体系,逐步通过认证。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学校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逐项建立台账,明确时限整改到位,并报告教育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 

      三、加强隐患排查,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开学前后,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将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加强协调联动,针对辖区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排查使用腐败变质和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一)针对学校食堂 

      重点检查原材料采购、人员健康管理、操作间环境卫生、餐食加工制作、食品贮存、餐具消毒、分餐操作、留样操作和送餐过程等环节。督促学校食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工作要求。 

      (二)针对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控情况;原材料采购和进货查验情况;食品加工制作和分餐操作情况;配送车辆和配送容器的定期消毒情况;食品运输时限和食用时限等。督促企业在开学复工之前对操作环境进行全面消杀和清洁,对库存食品和食品原料进行全面排查,严防过期变质食品进入加工环节。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一品一码”追溯、“互联网+明厨亮灶”等工作要求。要督促配送单位开展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管理体系认证,从2021年开始,学校不得从未取得HACCP管理体系认证的配送单位采购食品。 

      (三)针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 

      针对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营业中的食品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校园周边餐饮门店重点检查其主体资质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控情况;原材料进货查验情况;库房内食品及食品原料贮存情况;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加工经营野生动物制品情况等。食品销售单位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控情况; 食品外包装和标识标签情况;食品贮存期限和贮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加强监督抽查,严肃工作纪律  

      各单位要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狠抓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治理整顿,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将结合学校食品安全“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组织对各县(市、区)秋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抽查,并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通报。 

      请各单位于2020923日前,分别对口报送工作总结、问题清单汇总表和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1.问题清单汇总表 

            2.工作情况统计表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春县教育局 

                                        20209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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