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98-0101-2025-00002
    • 备注/文号:永市监〔2025〕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02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02 15:2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及《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扎实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政务信息全面、及时、准确公开,有效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fjyc.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59号,邮编:362600,电话:0595-23882124)。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县市场监管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8条,所有信息按规定时限推送到县政府统一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同时发布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14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87条,产品质量监管信息7条,部门动态21条,通知公告117条,双随机、一公开动态7条,范围覆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用监管、注册审批、行政执法、网络交易监管等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412月31日,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项 

      (三)信息管理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政府信息管理制度,明确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确保责任落实。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照保密法规定,履行保密审查程序“三审制度”,由信息工作人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经股室负责人、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发布,涉及敏感内容的信息未经主要领导审批不得发布,严格把控公开内容的质量 

      (四)平台建设管理方面 

      2024年县市场监管局一如既往做好政府网站信息维护、更新工作。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通过该网站的专区栏目,可以查阅我局的公开指南和目录以及主动公开的部门信息,并可在线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我局同步强化政务新媒体应用,利用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政策文件,提升政务公开时效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定期开展培训,传达上级精神,深刻认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严肃性和必要性;二是落实常态化信息监管,对公开材料严格审核,每月进行全面自查排查,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三是自觉接受社会评议,2024年未发生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988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4

    行政强制

    2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1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县市场监管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参与权,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如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深入,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2025年,我局将根据上述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提升改进: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紧跟上级政策决定,及时有效的公开本部门相关工作信息。二是创新政策文件解读方式,探索以视频讲解、动画演示等更具吸引力与感染力的形式提高解读质量,明确解读范围,丰富解读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它需要报告的内容。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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