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12 17:0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在立足市场监管工作的基础,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信息,确保群众第一时间掌握最新政策动态 

      一是完善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明确各业务股室和人员的工作职责和责任分工指定办公室专人负责日常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照保密法规定,履行保密审查程序“三审制度”,由信息工作人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经股室负责人、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发布,涉及敏感内容的信息未经主要领导审批不得发布。依照《条例》规定,对上传内容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公开信息的格式规范和信息质量,加强对涉及个人隐私等信息的脱敏发布管理。 

      二是加强业务人员培训,对新进的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指导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同时组织系统全体人员学习《条例》、《办法》及省、市、县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领会信息公开内容及公开形式要求,明确公开内容、公开范围、公开时间及发布格式,促使全体人员主动增强公开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规范公开程序,做到及时、准确。 

      三是持续扩大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公开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市场监管文件、信息等,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双随机、一公开”、部门动态、政策解读等领域栏目的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充分发挥“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的作用,每日对我县食用农产品的快速检测信息进行公布,实时发布民众关注的消费警示和食品药品安全小常识,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7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9

    行政强制

    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20221231日,我局累计主动公开信息9条,所有信息按规定时限推送到县政府统一的政府信息发布平台,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同时发布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40条,食品药品安全信息29条,产品质量监管信息6条,部门动态25条,通知公告100条,双随机、一公开动态7条,范围覆盖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信用监管、注册审批、行政执法、网络交易监管等方面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2022年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期待仍存在一定差距,信息公开渠道、方式仍需进一步提升2023年,我局将从以下方面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一是结合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发布方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提升经办人员信息公开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且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2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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