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4-2500-2018-00003
    • 备注/文号:永司〔2018〕18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6-28
    永春县司法局2018年度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时间:2018-07-09 10:53

    永司〔2018〕18号

    各股、室、局、处、中心

    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局机关行政效率,增强工作透明度,树立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形象,不断优化为民服务,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按照客观真实、注重时效、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要求,做到及时公开、依法公开、规范公开、全面公开,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服务标准,不断创优。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公开。政务公开以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

    (二)客观真实。公开的内容客观真实可信。

    (三)公开透明。除涉及保密规定以外,全局所有工作对外公开,做到工作计划和措施透明、工作过程透明、工作结果透明。

    (四)注重实效。政务公开工作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求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五)公众监督。政务公开应当方便公众办事,便于公众知情,利于接受公众监督。

    三、工作目标

    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作全流程、为民(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

    四、公开内容

    (一)单位简介公开。县司法局的全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邮编、职责。并根据变动情况实时更新。

    (二)单位文件公开。文件内容公开完整,一文一公开。公开的文件要标题、文号、内容、发文日期等需要完整。并且公开的文件要具有实时性、连续性。

    (三)政策解读公开。对国家、省等法律法规及重要政策措施的解读;市、县政府文件解读。解读内容要具体规范性、实效性、丰富性和易读易解性。

    (四)重点工作公开。对单位全年的重点工作及重点调研调度进行公开,并具有实时性、续时性和完整性。

    (五)三公经费公开。对单位年度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三公经费决算报告等进行公开,对经费预算安排、使用等情况进行注释说明,并具有实效性。

    (六)其它公开内容。对于业务培训,包括干部学习、培训政务情况,干部人事任免情况,机关日常动态,各类公示,舆情回应等内容公开,并具有实时性。

    五、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与推进政务公开、为民(政务)服务工作,成立县司法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下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对其职责和分工内容安排落实。严格按照谁分工、谁负责,谁应付、追谁责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扎实提高人员素质。针对政务公开、为民(政务)服务的新要求,机关全体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精神,精准把握政务公开内容、程序、标准等要求,尤其是平台窗口工作人员更要按照流程图,规范操作。

    (三)严格规范档案管理。按规范化的要求,建立政务公开档案,并切实加强管理,做到材料齐全、内容完备、入档及时,档案资料的主要内容包括:上级印发的有关文件,本单位有关政务公开会议记录、工作安排、制定的各项制度、公开的内容、群众提出的意见及对所提意见的答复和处理结果,以及政务公开工作的信息、报道、图片、总结、典型材料等。

    (四)突出强化监督考核。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机关效能建设之中,作为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永春县司法局

                                      2018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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