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4-2500-2021-00005
- 备注/文号:永司〔2021〕24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10-25
各司法所,各人民调解委员会:
根据《福建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关于组织开展全县第一批四级、三级人民调解员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永司〔2021〕17号)要求,经个人申请,所在人民调解委员会初审,辖区司法所复核,县司法局评定,现将评定结果公布如下:
一、四级人民调解员名单(5人)
玉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萧水旺
呈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陈智忍
蓬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吕文元
石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苏华兴
外山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林志军
二、三级人民调解员名单(4人)
一都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林金朋
蓬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林多碧
吾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刘瑞强
湖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 吴金太
望此次获评等级人民调解员的同志再接再厉,立足调解岗位再创新的业绩。全县广大人民调解员要向此次评定等级调解员学习,积极投入人民调解工作中,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平安永春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永春县司法局
2021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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