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4-2500-2010-00001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0-01-04
    永春县司法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0-01-04 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本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情况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在永春县司法局网站(http://www.ycsifa.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永春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八二三中路66号,邮编:362600,电话:0595-23882638,传真:0595-23878148,电子邮箱:ycsifaju.com@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县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保增长、报民生、保稳定”的目标,切实加大公开力度,不断规范办事公开和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做到了需要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动公开。对近几年来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编目和更新,突出重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为: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公证办事指南、流程和收费标准依据;法律援助办事指南、流程和申请的审查;司法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情况和行政执法依据;部门职能、职责,办公地点及通讯方式;监督电话、电子信箱;以及按照规定应公开的其他信息。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通过司法局网站、信息公告栏等载体进行主动公开。我局网站自2009年5月份建立以来,共发布各类信息近400篇,访问量13000多人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对于个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将依程序公开,提供《永春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依程序给予答复。2009年,我局未收到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信息。

       我局存有的涉密级文件,均进行了妥善保管,对少数内部涉及不能公开的内容,我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禁止网上传送、留存或公开密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9年度,我局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工作,加强政务信息公开透明度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有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提高。

        今后,我们将采取如下几点措施加以改进:一是继续依托司法局网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在便民利民上更加灵活多样;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强化监督考核,加大落实力度;四是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增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量。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见附表)

         二○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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