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4-2500-2014-00001
    • 备注/文号:永司〔2014〕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4-01-02
    永春县司法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4-01-09 16:14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2013年度永春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311日至2013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建永春政府网(www.fjyc.gov.cn)和永春县司法局网站(www.ycsifa.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永春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城东南街32-1号,邮编:362600,电话:0595-23882638,传真0595-23878148,电子邮箱:yc23882638@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县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推进跨越发展 建设美丽永春”的工作主线,切实加大公开力度,不断规范办事公开和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13年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103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74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0条、不予公开文件数29条。2013永春县司法局网站访问量比去年大幅增长,达20200人次。2013年年底,我局网站进行了改版升级,逐步整合到县政府门户网站群系统,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2013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加强领导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在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细化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各股(室)、处、中心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同时指定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公开和更新。

    健全机制。建立健全公开评议、监督、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等有关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单位和人员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年度评优评先挂钩结合起来。结合自身实际,更新了《永春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永春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永春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流程图》等,促进了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加强学习。在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会上,进一步学习《条例》,了解并掌握政务公开的有关政策和措施,引导全员积极参与政务公开活动;组织人员参加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通过学习和宣传,使大家充分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政策规定,提高了维护和执行条例的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条。历年累计55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根据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2003年以来的政府文件进行清理,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目录编制,并上传发布。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为: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公证办事指南、流程和收费标准依据;法律援助办事指南、流程和申请的审查;司法局行政执法依据;部门职能、职责,办公地点及通讯方式;监督电话、电子信箱;以及按照规定应公开的其他信息。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工作动态类信息46条,主动公开的部门文件类信息28条。

       3.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依托福建永春政府网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永春县司法局网站发布信息。三是信息公告栏进行主动公开。四是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咨询与申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对于个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将依程序公开,提供《永春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依程序给予答复。201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历年累积数为0。对少数内部涉及不能公开的内容,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禁止网上传送、留存或公开密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度,我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历年累积数为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3年度,我局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历年累积数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有一定的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提高。今后,我们将采取如下几点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管理,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强化监督考核,加大落实力度;三是继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增加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数量。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见附表)

     

     

                                                                                                    永春县司法局

                                                                                                    20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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