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4-2500-2015-00001
    • 备注/文号:永司〔2015〕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司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1-04
    永春县司法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5-01-04 16:54

                                                                永司〔2015〕1号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和2014年度永春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411日至201412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福建永春政府网(www.fjyc.gov.cn)和永春县司法局网站(www.ycsifa.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永春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城东南街32-1号,邮编:362600,电话:0595-23882638,传真0595-23878148,电子邮箱:yc23882638@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县政府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推进跨越发展 建设美丽永春”的工作主线,切实加大公开力度,推进办事公开和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全过程,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2014年共制作、获取政府信息总数63条,其中主动公开文件数20条、依申请公开文件数0条、不予公开文件数43条。2014永春县司法局网站访问量19338人次。2014年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组织领导到位。我局把施行《条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进一步明确了各股(室)、处、中心的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流程,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及时公开和更新。

       工作部署到位召开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总结公开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市局、县政府举办的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贯彻执行《条例》的能力。

       (三)工作管理到位。建立健全公开评议、监督、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等有关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单位和个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和年度评优评先挂钩。健全完善《永春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流程细则》促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 2014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条。历年累计57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为: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公证办事指南、流程;法律援助办事指南、流程部门职能、职责,办公地点及通讯方式;监督电话、电子信箱;财政预决算按照规定应公开的其他信息。

        3.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依托永春政府网发布各类政府信息。二是通过永春县司法局网站发布信息。三是信息公告栏进行主动公开。四是由局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受理政府信息咨询与申请。五是及时把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纸质材料送交档案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获取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1.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201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历年累积数为0

    2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报告、请示、函等涉及政府内部工作信息方面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度,我局无收费及减免情况。历年累积数为0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度,我局没有出现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历年累积数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在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存在不足。今后,我们将采取如下几点措施加以改进: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工作制度,做到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到人,建立起各负其责、运转协调的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我局2014年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doc

                                  永春县司法局

                                      2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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