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21-0101-2022-00005
- 发布机构:永春县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30
(2022年8月30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永春县审计局重点对2021年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及县卫健局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1年度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02620万元,完成年度预算(预算调整数,下同)101.21%,同比增长9.4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94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1.42%,同比增长11.6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9528万元,完成年度预算(含上年结转指标、上级专项资金)86.85%,同比增长13.08%。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0672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00.06%,同比增长59.4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769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含上年结转指标、上级专项资金)84.01%,同比增长29.4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53531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8.58%,同比下降9.0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453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9.77%,同比增长4.0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76万元,完成年度预算121.68%,同比增长6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90%,同比下降69.83%。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收入总计4749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19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4812万元;支出总计4175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9528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56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9756万元,年终结转结余57460万元。
从审计结果看,2021年,县财政等预算执行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这一主线, 坚持稳中求进,落实新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六稳”“六保”工作,收入质量有所提升,支出结构不断优化,预算管理逐步完善,财政运行整体平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㈠ 县财政局具体组织实施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部分收入未及时上缴国库;
2.未及时确认收入、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3.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
4.部分年初预算安排不够准确;
5.部分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单位或项目;
6.部分财政资金超范围列支;
7.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
8.部分财政性资金未按规定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9.部分结转结余资金规模未压缩;
10.部分盘活存量资金未支出或支出进度慢,存在二次沉淀现象;
11.结转结余资金盘活未能体现用于重点领域;
12.部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未与预算批复同步下达;
13.绩效重点评价指标体系设置不够规范;
14.部分出借的县应急周转金未及时收回。
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预算管理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二是预算编制内容不够完整。三是部分预算支出未按预算内容执行。四是部分预算项目未执行。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部分项目资金未按规定的用途使用。二是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拨付。
3.资产管理方面。一是部分资产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管理。二是固定资产卡片录入不规范。
4.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方面。一是个别采购项目招投标审核不到位。二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5.公务用车和财务管理方面。一是公务用车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二是部分差旅费、会议费报销管理不严格。三是对工会账户管理不够到位。四是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
6.对下属部分卫生项目实施及资金监管方面。一是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够规范。二是工程项目监管不够到位。三是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不够到位。
三、加强和规范预算管理的意见
㈠规范财政管理,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做好四本预算、决算草案的编制和管理,逐步提高预算编制批复的准确性、合理性和细化率;财政收入要及时、足额上缴国库,提高税源质量和税性收入比重;做好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工作,防止存量资金二次沉淀;落实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财政资金国库监管;完善和规范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调整预算安排有机衔接。
㈡做大收入总量,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大力培植财源,优化财源结构,涵养可持续财源,挖掘财源新的增长点;积极与税务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税收监控,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加强收入预研预判,密切关注经济运行态势,动态监测分析收入情况以及增减变化原因,提升收入增长质量;积极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和政府债券资金,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㈢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积极运用零基预算理念,合理确定支出预算规模,预算安排要突出重点;保障重点支出,严控一般性和新增支出,规范支出审批管理,严禁超范围列支;强化部门的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及时下达和拨付财政资金,强化资金跟踪问效,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本次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存在的问题,县审计局已依据有关财经法规责令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纠正。有关单位按照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整改审计发现的各类问题。县审计局将加强对有关单位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