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21-0101-2024-00004
- 备注/文号:永审〔2024〕6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审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6-17
各股室、审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管理和实施,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提高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水平,现将《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及适用指导规则的通知》(闽审规〔202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 8月13日印发的《永春县审计局关于印发<永春县审计局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的通知》(永审〔2021〕8号)同时废止。
附件:福建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审计机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及适用指导规则的通知
永春县审计局
2024年6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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