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水利〔2019〕156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强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管护工作,保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安全、有效运行,确保水质安全,我局计划采用购买社会化服务方式对全县2011年以来已建集中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村级)水厂进行管护。主要管护内容为消毒剂投加、水厂卫生保洁等,共涉及19个乡镇64个行政村(详见附件)。请各受益镇、村积极主动配合,同时在服务过程中做好监督工作。
永春县水利局
2019年7月26日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 承办:永春县数字永春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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