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2500-2020-00016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20〕60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26
    关于开展水库(山围塘)白蚁防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6-04 11:30

    永水利〔2020〕60号

    各乡镇政府:

        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印发〈全县自然灾害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防指〔2020〕7号和永委办〔2011〕28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水库、山围塘运行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白蚁防治工作。本次白蚁防治项目计划投资67万元,对全县26座水库、53座山围塘进行白蚁防治。防治费用可参照往年价格,由乡镇政府与白蚁防治单位商定,每座水库白蚁防治费用控制在1.5万元以内,每座山围塘白蚁防治费用控制在0.5万元以内。各相关乡镇政府自行委托有水利工程白蚁防治资质的单位签订合同并组织实施。各水库(山围塘)管理人员、乡镇水利站人员要对白蚁防治中捕捉的蚁后大小、数量进行核对后报相关镇政府分管领导验收确认后,拨付工程款至各乡镇,由各乡镇自行支付。水库、山围塘白蚁防治具体名单附后,请各相关乡镇抓紧组织实施。

      附件: 2020年开展水库(山围塘)白蚁防治工作名单.pdf 

    永春县水利局

      2020年5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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