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0800-2020-00017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20〕6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5-29
永水利〔2020〕65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下洋镇涂山村、玉斗镇红山村、石鼓镇东安村、桂洋镇文太村等4个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进行审查,经设计单位修编后报送我局。经研究,现将四个村的项目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内容
同意实施方案的农村饮水安全受益村、受益人口和建设规模,供水保证率为95%,具体如下:
(一)下洋镇涂山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1.受益人口:现状年受益人口904人,规划年受益人口904人。
2.供水规模:和山角落供水规模72.45吨/日,爱门街角落供水规模55.75吨/日。
(二)玉斗镇红山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1.受益人口:现状年受益人口520人,规划年受益人口543人。
2.供水规模:项目区供水规模65.61吨/日。
(三)石鼓镇东安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1.受益人口:现状年受益人口500人,规划年受益人口500人。
2.供水规模:项目区供水规模66.40吨/日。
(四)桂洋镇文太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1.受益人口:现状年受益人口1382人,规划年受益人口1382人。
2.供水规模:项目区供水规模183.60吨/日。
二、供水水源、水质
基本同意实施方案推荐的供水水源。
(一)下洋镇涂山村和山角落由附近山涧水作为引用水水源,爱门街角落利用原有机井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水源。
(二)玉斗镇红山村由附近原有山涧水作为饮用水水源。
(三)石鼓镇东安村由附近山涧水作为饮用水水源。
(四)桂洋镇文太村由附近山涧水作为饮用水水源。
三、取水工程及输水管道
同意实施方案推荐的取水方案。
(一)下洋镇涂山村和山角落新建拦水坝1座,埋设PE100级输水管至净水设施,再由清水池抽水至高位水池,管径为De40和De50,长度1680米;爱门街角落利用已建机井,埋设PE100级输水管至清水池,管径为De40,长度100米。
(二)玉斗镇红山村新建拦水坝1座,埋设PE100级输水管至净水设施,管径为De50,长度1200米。
(三)石鼓镇东安村新建拦水坝1座,埋设PE100级输水管至净水设施,管径为De50,长度1380米。
(四)桂洋镇文太村新建拦水坝3座,埋设PE100级输水管至清水池,管径De40和De50,长度1230米。
四、净水工程
同意实施方案推荐的净水工艺。
(一)下洋镇涂山村和山角落新建清水池2座,净水器1台,消毒剂投加器1台;爱门街角落清水池1座,消毒剂投加器1台。
(二)玉斗镇红山村新建清水池1座,净水器1台,消毒剂投加器1台。
(三)石鼓镇东安村新建清水池1座,净水器1台,消毒剂投加器1台。
(四)桂洋镇文太村新建净水器1台,消毒剂投加器1台。
五、配水管网
同意实施方案推荐的配水管网设计方案,即按各供水规模进行管网设计,采用树枝状布置,基本同意各供水区配水管网的管线布置、管材及管径的选择。
(一)下洋镇涂山村和山角落配水管网采用PE100级管,管径De32~50,长度4390米,入户管管径De20,入户管总长2000米;爱门街角落配水管网采用PE100级管,管径De32~63,长度1760米,入户管管径De20,入户管总长1700米。
(二)玉斗镇红山村配水管网采用PE100级管,管径De32~63,长度3465米,入户管管径De20,入户管总长3000米。
(三)石鼓镇东安村配水管网采用PE100级管,管径De32~63,长度2127米,入户管管径De20,入户管总长1250米。
(四)桂洋镇文太村配水管网采用PE100级管,管径De50~63,长度2310米,入户管管径De20,入户管总长500米。
六、同意实施方案的水源保护措施
受益村要切实做好保护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按要求做好水源及出厂水水质检测工作,确保水质安全。
七、建设工期
建设期限:3个月
八、工程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渠道
同意实施方案的工程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渠道。
(一)下洋镇涂山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总概算投资68.50万元,除获得上级补助资金外由受益村自筹解决。
(二)玉斗镇红山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总概算投资49.81万元,除获得上级补助资金外由受益村自筹解决。
(三)石鼓镇东安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总概算投资43.10万元,除获得上级补助资金外由受益村自筹解决。
(四)桂洋镇文太村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工程总概算投资61.37万元,除获得上级补助资金外由受益村自筹解决。
九、项目管理
(一)水源点由受益村选取指定,如有纠纷应自行处理解决。
(二)县水利局和财政局为项目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和补助资金的拨付。各相关乡镇负责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管理,各受益村严格按有关规定要求负责项目建设的招投标,同时做好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管理和生产安全工作。
(三)各乡镇要指定专人负责工程施工时的质量监督和工程验收资料的整理、汇总、上报。
(四)工程在完工后乡镇政府及受益村应对工程进行验收,在验收合格后上报相关部门进行抽检后方拨付全部补助款。项目验收合格后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同时,受益村要明确管理主体,制定好管理措施,建立健全工程的维修养护、水费计收、水源保护等长效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发挥效益。
附件:永春县下洋镇涂山村等4个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pdf
永春县水利局
2020年5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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