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0800-2020-00030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20〕16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8-25
永水利〔2020〕163号
蓬壶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关于蓬壶镇都溪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变更的报告》(永蓬政〔2020〕43号)收悉,现将变更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同意都溪村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供区由原实施方案批复的4处山泉水变更为地表水作为饮用水水源,水质经化验基本符合标准。同意变更方案推荐的净水工艺,增设清水池1座20立方米,增设一体化净水设备1套,处理能力9(d/h)。同意变更方案推荐的输水管网设计方案,输水管采用PE100级管,管径De40~50,长度2730m。
请你镇督促项目业主按照以上批复抓紧实施,尽快完成建设,发挥工程效益。
永春县水利局
2020年8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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