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2500-2021-00030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21〕6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4-15
永水利〔2021〕61号
局属有关单位、各股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福建省防洪条例》规定,为进一步规范防汛值班工作程序,明确值班人员工作职责,确保防汛抗灾工作高效有序开展,特制定《永春县水利局2021年防汛值班工作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参照执行。
永春县水利局
2021年4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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