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1200-2021-00057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21〕138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7-26
    关于要求抓紧做好泉州龙门滩四级水库大坝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30 16:28

    永水利〔2021〕138号

    泉州龙门滩四级水电有限公司:

      今年以来,省、市、县水利部门对龙门滩四级水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龙门滩四级水库大坝未按期开展安全评价工作,多次要求你单位进行整改。其中:3月30日,检查组书面通知要求整改;4月22日全县水库运行与河道管理存在问题整改推进会议,要求你公司7月底完成大坝安全评价报告编制,但你公司至今仍未有进度。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请你公司务必高度重视,不折不扣完成大坝安全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永春县水利局

      2021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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