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1200-2022-00046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22〕163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8-16
- 有效性:有效
永水利〔2022〕163号
局机关各股室(站、中心)、马跳办、白濑办、局属各单位:
现将《永春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春县水利局
2022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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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水利〔2022〕163号
局机关各股室(站、中心)、马跳办、白濑办、局属各单位:
现将《永春县水利局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永春县水利局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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