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2500-2022-00050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22〕17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9-01
永水利〔2022〕172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永春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为水利部、财政部确定的2022年42个试点县项目之一,2021年12月获省水利厅、财政厅批复,为加快项目推进,早日完成目标任务,顺利通过水利部绩效考核,经研究,提出以下奖补措施。
一、奖补原则
坚持“先建先补、早完早补”原则,以奖补为基础,以绩效为导向,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建设。
二、奖补范围
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项目补助范围的17个子项,共涉及13个乡镇。
三、考核期限
2022年9月1日一12月31日
三、考核目标
项目实施进度,考核期限内开展完成的内容,包括项目现场形象进度、内业资料整理进度及项目验收、结算等,具体因项目而异,详见附表。
四、奖补标准
根据制定的考核目标,于2023年1月10日前由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考核并排名,分两类进行奖补。
(一)考核目标奖
考核期限内,完成附表所制定的考核目标,每个子项奖励10万元。
(二)工作强度奖
考核期限内,单位时间完成工作强度(平均每日完成投资额)第一名奖励50万元,第二名至第四名各奖励20万元,第五至第十名各奖励10万元。单位时间完成工作强度计算方式如下:
1、截止8月31日已开标的项目, 9月1日至完工时所完成的投资额,12月31日前完工方可参评。
2、截止8月31日未开标的项目,开标至完工时或至12月31日所完成的投资额,完成考核目标80%及以上工作量方可参评。
附件:永春县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冲刺120天绩效目标表
永春县水利局
2022年9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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