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1200-2024-00010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24〕27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11
    永春县水利局关于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时间:2024-03-12 14:59

    各乡镇水利工作站、各股室(站、中心)、五一水库水资源调配中心、永春县桃溪水利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下属电站企业,龙门滩四级电站: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坚决遏制和预防事故发生,确保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全县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夯实安全管控措施,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守牢安全生产底线。

      二、检查范围及计划

      全县所有在建水利工程。

      三、检查内容

      (一)现场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用电、电焊、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培训考核情况;现场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吊装、挖掘、动火、临时用电及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等危险作业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的明火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存在立体交叉作业情况,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二)重大危险源管控情况。重点检查:深基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情况;深基坑开挖、支护及监测情况;脚手架及模板支撑体系搭设、验收、管理情况;起重机械设备检测、维修、保养及各种安全装置可靠情况;临建房屋施工、验收及日常管理情况等。

      (三)施工机械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是否存在施工机械所安装的作业设备(如泵车支架、吊车吊臂)有无未经专业技术检测、超报废年限使用情况;各种安全防护及保险装置和各种安全信息装置是否齐全有效情况;进出场登记、管理等情况。

      (四)节假日期间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值班值守情况,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落实情况等。

      (五)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提高认识、提升站位,要把在建工程安全监督执法检查作为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抓好抓实,要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严守安全底线,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落实落细。

      (二)压实监管责任。要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建立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健全隐患排查、整改、验收、销号责任链条。要适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实现闭环管理。

      (三)严格执法检查。要深入排查各项工作是否落实到位,防止检查走马观花、重过程,轻实效。对发现的未取得电工、焊工、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事特种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停止作业,依法立案处罚;对购买、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依法移送消防部门进行查处。

      附件:永春县在建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永春县水利局

      2024年3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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