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0800-2024-00016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24〕4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4-03-28
    永春县水利局关于永春县小型水库2024年汛期防洪调度运用计划的批复
    时间:2024-03-29 16: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水管单位:

      为确保我县水库大坝汛期安全运行,按照《福建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经县水利局组织技术人员审查,基本同意上报的小型水库汛期防洪调度运行计划。现批复如下:

      一、6座小(一)型水库

      (一)新田水库

      1、汛期为4月1日~10月31日。

      2、水库正常蓄水位为546.5m,同意汛期汛限水位按546.5m控制。

      3、水库防洪保护对象:一都镇黄田村。

      4、新田水库溢洪道为坝顶溢流,无安装闸门控制,水库洪水调度由溢洪道自由溢洪调节。

      (二)聚龙水库

      1、汛期为4月1日~10月31日。

      2、水库正常蓄水位为429.0m,同意汛期汛限水位按429.0m控制。

      3、水库防洪保护对象:聚龙水库下游人口300人,公路10km,村庄5km。

      4、聚龙水库溢洪道为坝顶溢流,无安装闸门控制,水库洪水调度由溢洪道自由溢洪调节。

      (三)龙溪水库

      1、汛期为4月1日~10月31日。

      2、水库正常蓄水位为480.4m,同意汛期汛限水位按480.4m控制。

      3、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有:龙溪水库下游人口300人,耕地110亩,公路1.2km,村庄1km。

      4、龙溪水库溢洪道为坝顶溢流,无安装闸门控制,水库洪水调度由溢洪道自由溢洪调节。

      (四)仙夹水库

      1、汛期为4月1日~10月31日。

      2、水库正常蓄水位为627.36m,同意汛期汛限水位按627.36m控制。

      3、水库防洪保护对象:仙夹水库下游人口1000人,耕地850亩,公路3km,村庄1km。

      4、仙夹水库溢洪道为河岸式,无安装闸门控制,水库洪水调度由溢洪道自由溢洪调节。

      (五)岵山水库

      1、汛期为4月1日~10月31日。

      2、水库正常蓄水位为264.5m,同意汛期汛限水位按261.5m控制。

      3、水库防洪保护对象:岵山水库下游影响人口15000人,耕地12000亩,公路4km,村庄0.3km。

      4、主汛期(4月~9月)汛限水位按261.5m控制,汛末(10月以后)水位按261.5m控制。主汛期:主汛期期间溢洪道闸门不能关闭,当水库坝前水低于主汛期汛限水位(261.5m)时,由电站发电泄水,当水库水位超汛限水位时由溢洪道自由溢洪及电站发电泄水至汛限水位。汛末:当水库坝前水位低于汛限水位(261.5m),当洪水来临前需开启溢洪道闸门,确保洪水来多少泄多少,保持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

      (六)永发水库

      1、汛期为4月1日~10月31日。

      2、水库正常蓄水位为246.0m,同意汛期汛限水位按246.0m控制。

      3、水库防洪保护对象:永发水库下游人口4500人,耕地1600亩,公路4.8km,村庄3km。

      4、永发水库溢洪道为坝顶溢流,无安装闸门控制,水库洪水调度由溢洪道自由溢洪调节。

      二、34座小(二)型水库

      根据各小(二)型水库度汛方案情况,确定34座小(二)型水库汛期限制运行水位详见附表。

      附件:永春县小(二)型水库2024年汛期限制运行水位情况表 

      永春县水利局

      2024年3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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