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7-2500-2018-00001
    • 备注/文号:永水利〔2018〕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水利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1-02
    永春县水利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02 16:4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7〕45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7年度本级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永春县水利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永春县城关留安路105号;邮编:362600;电话:0595-23882447;传真:0595-23894190;电子邮箱:yc23882447@163.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各级政府部门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492号令),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自查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网传〔2017〕24号)和《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2017〕209号),2017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2017年,我局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人。

        (二)制定《永春县水利局2017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安排,利用工作例会进行强调,分管同志具体落实,保证报刊、网站、微信上及时更新信息。

        (三)主动公开全县水利发展规划;局机关职能、内设机构和管理权限;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管理保护目标以及河湖保护情况;重要专项经费和水资源现状及供需情况,灾后重建、农村水利工程、水库大坝电站等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等;全县范围内的雨情、水情和汛情、旱情等;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局机关内部财务收支情况;局中层干部选拔任免、考核奖惩、晋职晋级等情况、程序和结果;公开承诺办理的其他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7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条,历年累计41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机构职能;二是扶贫措施;三是安全生产;四是工作动态。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网”( http://www.fjyc.gov.cn/),即可查询本局公开的各类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无。

        (五)回应社会关切有关情况。对群众关注提出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答复县长信箱信件4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受理申请的情况。2017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历年来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报告、请示、函等涉及政府内部工作信息方面的内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践和探索,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及内容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深化。今后我们将及时梳理汇总需要公开的信息,并上网公布。2018年,我局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按《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做到目录内容与站内信息的一致,方便公众查阅、申请、获取政府信息;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凡是需要群众知道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都要纳入公开范围,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及时、全面地在网上进行公布。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70

    41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70

    41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络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总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永春县水利局

    2018年1月2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