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9-0101-2023-00008
- 备注/文号:永环保〔2023〕44号
- 发布机构:生态环境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6-29
永环保〔2023〕44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我县各乡镇积极参与“绿盈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实施《福建省乡村生态振兴专项规划(2018-2022年)》。经核实确认,我县吾峰镇择水村 等10个村庄(社区)达到初级版“绿盈乡村”指标体系要求,现认定其为2023年初级版“绿盈乡村”(名单附后)。希望获得命名的村庄(社区)再接再厉,持续提升,巩固建设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附件:永春县2023年初级版“绿盈乡村”名单
永春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生态振兴专项小组(代章)
2023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永春县2023年初级版“绿盈乡村”
吾峰镇:择水村
苏坑镇:嵩溪村
东关镇:东华社区
湖洋镇:高坪村、白云村
岵山镇:铺上村、龙阁村
横口乡:贵德村
达埔镇:达山村
蓬壶镇:壶南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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