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09-2500-2013-00001
- 发布机构:环保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1-09
永春县环境保护局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永政办〔2012〕200号)文件要求,由永春县环境保护局编制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七部分组成。永春县政府网站(www.fjyc.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以联系永春县环境保护局办公室,电话:23885443;Email:ychb12369@126.com。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人民群众为宗旨,以全力打造透明政府、法制政府、服务政府为目标,围绕国家生态县创建、污染减排、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清洁生产,环保专项行动、项目审批、排污收费等环保重点工作,促进各项工作开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强化民主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根据本单位实际,结合《永春县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现将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概述
(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机关依法行政工作的有机整体,在全体机关公务员中牢固树立政府信息公开的理念,从政策执行、监督等多个环节坚持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从源头上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及时制定《永春县环保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明确年度工作重点,提高工作质量。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泉州市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制度》,我局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永春县环境保护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制度》,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股、室、站、大队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梳理本部门、本单位信息公开内容,按照规定,客观、全面、准确、及时报送到具体专(兼)职工作人员,经检查整理,通过网站等方式报送。
(三)开设 “创建国家生态县”热点专题。2012年,永春县创建国家生态县取得可喜成绩,8月1日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技术评估,目前已按专家意见基本完成整改工作,通过省级专家预审,申报环保部考核验收。全县已有19个省级生态乡镇和185个市级生态村。创建过程中,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专门开设了“创建国家生态县”热点专题,重点介绍了创建国家生态县工作方案、任务指标、建设规划、会议记录、工作总结等,对于各乡镇、各部门落实工作责任起到了指导作用,对广大群众了解国家生态县创建工作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平台。
(四)推广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先进经验。通过泉州市环保局、县政府公众信息网等平台,积极宣传分散式农村生活污水高效处理示范工程以及利新德塑胶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先进经验,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截至目前,桃溪流域内已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0个,在建6个,全县范围内已建成24个,在建11个;大力推广使用利新德塑胶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万套。切实有效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五)开展环保专项整治行动信息公开。今年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205人次,检查排污企业548家次,下达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49份,立案查处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7家,共处罚金17.2868万元。依法关闭土法炼油加工点2家和电镀加工点1家。每季度在局公告栏上都会对环保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和处罚等办理结果进行公开,一方面体现环保部门办事透明性,另一方面让群众了解相关信息,对违法违规企业起到监督作用。
(六)落实排污费征收工作信息公开。2012年,征收企业64家,征收排污费193万元,与去年相比增长了5.5%,超额完成了年度征收工作任务。通过局公告栏、网站等公开排污费征收程序、法律依据、征收金额等,增加环保部门办事透明性,接受群众监督。
(七)强化环评审批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实行全程跟踪监督管理,严把环保设施的建设和竣工验收关,全面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证制度。今年来共审批建设项目132个,其中审批环境影响登记表47家、环境影响报告表80家、环境影响报告书5家,环评执行率达100%。完成环保“三同时”验收40个建设项目,发放污染物排放许可证61本。为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同时展示环境保护部门办事公开、公平、公正性,增加透明性,通过信息公开栏、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县行政服务中心网站等平台,对环评审批情况、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各类项目环保审批手续办理流程及相关表格予以公开,接受群众对环保审批工作的监督,同时明确告知相关手续办理流程和材料要求,服务企业发展。
(八)推动永春县环境质量整体状况信息公开。落实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加大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公开力度,推进重点流域地表水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等信息的公开,提升环境监测信息公开水平,每季度在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永春县国控、省控重点企业环境监督性监测信息结果以及环境质量整体状况(包括空气质量和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质量)。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2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内容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许可、政策法规等。认真梳理历年政府信息,并做好主动公开信息的目录编制,为公开工作打好基础,至目前共梳理文件80份,已主动公开信息80条。公开信息可到永春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县政府信息公开栏、县行政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进行查阅。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2年度无受理信息公开申请。“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报告、请示、函等涉及政府内部工作信息方面的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2年度提供政府信息未收取任何费用或发生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2012年度没有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案件。
六、今后工作打算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个别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升,信息表现形式不够丰富等问题。在新的一年里,我局将从以下方面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开展相关培训工作,增强工作能力,提高干部职工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二是丰富信息表现形式。报送的政务信息争取采用多种表现形式,多采用图片等形象生动的表现形式。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附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2012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3 |
80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23 |
80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0 |
永春县环境保护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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