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9 15:45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要求,并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所使用数据统计范围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http://www.fjyc.gov.cn/)。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市永春县青少年宫C栋6楼(永春县五里街镇仰林路68号),电话:23885443,邮编:362601)。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聚焦生态环境保护核心业务,规范政务公开信息,依托永春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环境质量监测、执法监管、行政审批等各类信息198条。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依法、及时、准确回应申请人诉求。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二)政府信息管理。坚持环保为民,以公开透明、服务公众为宗旨,持续优化政务公开工作。完善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加强对生态环境领域相关信息的梳理及动态更新,保障信息时效性。

      (三)监督保障。强化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平稳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栏目信息基本能做到更新及时,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个别文稿中存在错别字、表述不规范等问题。二是内容创新性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深化。一是强化信息公开平台的日常检查与维护,保证信息发布及时、准确。二是积极学习,不断提升信息质量和形式,增强内容可读性和传播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本年度未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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