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_法定主动公开内容_永春县人民政府

2025年03月14日 星期五

    • 索 引 号:QZ10159-30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永统〔2025〕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3
    • 有效性:有效
    永春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4 16: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永春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统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及时对经济社会运行数据进行公开,更新部门信息,动态发布经济信息和分析预测信息,按年度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县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做到了及时处理,认真沟通答复,高效办结,提供优质统计咨询服务。2024年,共办理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被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县统计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对公开政务信息严格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确保内容表述恰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定期做好平台的维护、更新,客观地向社会公布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除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外,充分利用“永春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经济数据和工作动态,扩大宣传覆盖,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及群众的监督,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信息公开按要求依法公开。2024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如少数栏目更新不够及时,数据分析解读深度和广度不够,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县统计局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的学习,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自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持续严格实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不断规范信息发布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永春县统计局

      2025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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