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9-0101-2025-00001
    • 备注/文号:永统〔2025〕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1-13
    永春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5-01-14 16:4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相关要求,现公布永春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20241月1日起至2024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统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统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及时对经济社会运行数据进行公开,更新部门信息,动态发布经济信息和分析预测信息,按年度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全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发布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县统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做到了及时处理,认真沟通答复,高效办结,提供优质统计咨询服务。2024年,共办理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2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被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县统计局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信息的收集、发布,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认真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对公开政务信息严格把关,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确保内容表述恰当。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信息,定期做好平台的维护、更新,客观地向社会公布全县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拓展信息公开渠道,除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外,充分利用“永春统计”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经济数据和工作动态,扩大宣传覆盖,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及群众的监督,不断提升相关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信息公开按要求依法公开。2024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问题开展责任追究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如少数栏目更新不够及时,数据分析解读深度和广度不够,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 

      (二)改进情况 

      下一步县统计局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要求,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的学习,切实增强全局干部自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议,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持续严格实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不断规范信息发布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永春县统计局 

      2025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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