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59-3000-2026-00001
    • 备注/文号:永统〔2026〕1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统计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9
    永春县统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9 17: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报告统计数据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统计局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为目标,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便民性,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县统计局及时对经济社会运行数据进行公开,更新部门信息,动态发布经济运行分析信息。2025年,县统计局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1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县统计局收到1条信息公开申请,按期办结。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县统计局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管理机制,确保公开工作规范运行。严格落实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全流程,切实保障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明确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更新等日常工作。2025年度,县统计局以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永春统计”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及时发布经济数据和工作动态,扎实推进统计领域信息公开与动态更新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

      结合统计部门职能,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要求,各专业密切配合,合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同时,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检测反馈的问题整改工作,主动接受县政府办对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县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意识还不够,部分干部对公开工作主动性不够强,工作标准还不够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从事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力量较为薄弱。

      下一步,县统计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提时效,确保公开及时。加强各专业之间的信息沟通和交流,确保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二是严把关,保障内容准确。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落实“先审后发”要求,加强内容风险研判,坚决防止涉密、敏感及不实信息上网,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和舆论环境稳定。三是强素养,提升专业能力。加强业务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市县组织的各类政务公开培训,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县统计局严格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2025年共发送0份信息处理费缴纳通知,通知收取金额0元,实际收取金额0元。

     

     

      永春县统计局

      2026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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