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06 17: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特编制永春县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与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统计数据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通过本单位公告栏进行公开公布。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永春县统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准确执行《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推动统计服务更加规范透明,不断提升统计政务公开质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28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对依申请公开信息,明确了公开范围、受理机构和申请处理程序。通过信函、电话、传真以及当面申请等方式收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根据《条例》规定,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给予答复;对部分涉及保密或者不宜公开的信息,则做好解释说明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已向申请者说明。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并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安排专人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对拟发布内容的涉密性、准确性、时效性、敏感性等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把关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同时严格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挂靠在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统计信息”专栏内,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政府门户网站格式进行公开。

      (五)监督保障方面

      我局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联系地址:永春县衙口街1号政府后楼二层 永春县统计局,联系电话:0595-23882359,电子邮箱:yctj23882359@163.com。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分析监测水平有待提升、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优化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2、提升数据发布质效。做好统计信息资料的搜集统计工作,及时更新、按时撰写、准时发布统计有关信息,不断提高统计信息时效性,提升信息可用性,更好地为全社会提供更加便捷、质优的统计服务,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此外,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永春县统计局

    2023年1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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