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8-0800-2019-00006
- 备注/文号:永文体旅〔2019〕65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文体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09-11
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关于颜氏家庙修缮保护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时间:2019-09-12 10:57
永文体旅〔2019〕65号
石鼓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上报的《永春县上场颜氏家庙修缮保护工程设计》(由泉州市森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编制),经我局组织专家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上同意《永春县上场颜氏家庙修缮保护工程设计方案》。
二、工程预算要按定额编制。
三、修缮时,应聘请有文物保护工程古建筑施工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由文物保护工程古建筑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监理单位负责监理。
四、请你单位加强对工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文物安全和施工安全。
五、项目竣工后,要依法报我局组织验收。
此复。
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19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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