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8-0500-2019-00022
- 备注/文号:永文体旅〔2019〕102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文体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16
永文体旅〔2019〕10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公共服务体系,创建全域化旅游示范区,根据《关于下达2019年旅游发展基金补助地方项目预算的通知》(闽财教指〔2019〕65号)文件,经研究,决定从永春县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补助下达有关项目补助资金210万元(详见附件)。请项目实施单位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于12月底前将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材料上报县文体旅游局及财政局备案。
附件:2019年第一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补助资金安排表
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19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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