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0118-3000-2019-00025
- 备注/文号:永全健〔2019〕9号
- 发布机构:永春县文体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9-12-26
永全健〔2019〕9号
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和依据《福建省体育局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新年登高活动的通知》(闽体群﹝2019﹞5号)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福建省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创建工作,建设体育强县,掀起全民健身活动热潮,增强身体素质,倡导健康生活,以强健的体魄和旺盛的精力投入到工作和生活当中。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1月1日组织开展2020年新年永春县大鹏山登高活动,现将方案发给你们,请各相关单位积极报名参加。
永春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6日
2020年新年永春县大鹏山登高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体育强国战略,打造体育强县,推动我县体育事业的发展,掀起全民健身热潮,激发老百姓积极参加户外登山等体育健身活动的热情,使体育健身逐渐成为老百姓的自觉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登高远望览山川,贺岁迎新促健康
二、指导单位:泉州市体育局
三、主办单位:永春县全民健身领导小组
四、承办单位:永春县卫生健康局
永春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永春县长跑运动协会
五、活动地点:永春县文化广场(棣兰体育馆前)
六、活动时间:2020年1月1日,上午9:00(8:30仓满体育场集合,8:50领导致辞,9:00准时出发)
七、参加人员:永春县长跑、登山爱好者
八、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0日-2019年12月29日
九、报名地点:永春县长跑协会办公地点(棣兰体育馆北门二楼);联系人:林长明
十、活动内容:
1.领导致辞;
2.进行新年登高活动。
十一、活动路线:
永春县文化广场(棣兰体育馆前)——通贤路(红绿灯右转)——第三实验小学——北环路(左转进入)大鹏山路口——大鹏山村部。
十二、活动注意事项:
1.参与活动人员必须在近期对身体进行检查,身体不适者和孕妇建议不参加此次活动;
2.登山时,速度一定要适宜,并注意中途休息。如果发现胸闷、头晕、眼睛发黑,要马上停下来休息。登山要量力而行,如发现体力不支或下降,难以承受时,不要勉强向前。
3.由于登山时消耗较大,凡心血管疾病患者、高血压、肾病、哮喘病、肺气肿、肺功能减退等患者均不能参加此次登高活动。
4.参与活动人员在登山中有义务相互监督,相互激励,如遇到有队员受伤或突发疾病时应立即通知有关人员,并及时处理。
5.活动有风险,参加需谨慎,安全要自负。
6.活动对象必须自行购买户外活动1天保险,丰俭随意。
以下地址仅供参考:(https://www.2bulu.com/insurance/discription.htm?planId=53)
十三、其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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